西安市职工大学关于金伟健、张家瑶退学的决定
西安市职工大学关于金伟健、张家瑶二人退学的决定,现对该决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7月6日至2020年7月1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的,请于7月10日前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向我校反映,联系电话82007301,邮箱:2958038442@qq.com。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