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职工大学职称评审办法和2023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西安市职工大学职称评审办法
根据陕西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意见》、《陕西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规则》、《陕西省高校教师职称评审监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为切实做好职称评审工作,现就学校职称评审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学校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原则上按照《陕西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16号)执行,在评审规则、原则上按照人社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第40号令)等先关文件的要求组织评审工作。
二、申报职称学科与原级职称原则上应相同或相近,取得的科研成果等应与申报职称一致或相近。
三、考虑学校近年来贯彻落实群团改革要求、全面推进改革的实际情况,教师根据安排,完成本校交办的工作及教学安排的基础上,由教务处认定相关课时。
四、关于各职级专业技术人员规定完成的继续教育学时,按照教育厅年度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五、立足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及职工素质技能提升主业,结合学校教育培训实际,《陕西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16号)相关规定的基础上,对教师教学工作业绩及学术水平相关成果认定提出以下补充意见:
(1)对于核心期刊的认定,在国家有关部门认定的五大核心期刊目录以外,与学校工会干部培训、职工培训相关的重要期刊可视为学校职称评审的核心期刊,期刊目录以学校公布为准。
(2)作为主要参与人(前三名)参与省部级(含中华全国总工会)以上课题,可视同完成一篇被SCI、EI、ISTP、SSCI收录、CSCD、CSSCI源期刊全文发表或新华文摘、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全文收录核心期刊论文。(级别的认定以项目任务书签章为准)
(3)作为主要完成人(前三名)参与厅局级(含省总工会)以上课题,可视同完成一篇核心期刊论文。(级别的认定以项目任务书签章为准)
(4)取得与工会干部培训或职工技能培训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可作为职称评审业绩水平的重要参考。
(5)所有申报材料均需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提交。
六、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突出评价申报教师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结合学校实际,注重考核教师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等内容。在学校推进改革过程中,申报职称评审教师在相应岗位上与专业相关的教学、科研实际贡献将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
七、学校将根据岗位设置情况及实际岗位需求综合考虑研究确定年度参评指标。
八、上述意见中“以上”均包含本级。
九、如本办法与其他规定有冲突,以本办法为准。此办法自公布之日执行。
西安市职工大学
2023年9月25日
西安市职工大学2023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根据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492号)文件精神,秉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学校2023年度高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23年教师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徐 优
成 员:黄洁、潘锦华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郑伟兼主任,胡卫娜为工作人
员。
二、评审方式
结合学校实际,2023年学校委托其他高校进行高教职称评审工作。
三、申报条件
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条件按照省人社厅、省教育厅《陕西省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通知》(陕人社发[2022]16号)和省人社厅、教育厅《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3]492号)文件等规定执行。
四、评审类别
根据核准的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和学校实际确定。
五、评审程序
(一)资料提交
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按照《2023职称申请材料准备要求》,提交相关证件、教学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教务处审核教学工作量、继续教育学时;教研室审核科研成果等;办公室审核年度考核情况、相关学历证件等申报资料。
(二)条件审核及公示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拟评审级别组织人员对申报人的申报条件进行审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及材料予以公示。
(三)个人申报
符合评审条件的教师按照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要求填写评审表,提交相关证件、教学科研成果等支撑材料;并按照2023年度职称评审纸质材料准备说明的要求提交材料至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送审前公示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的参评对象及报送材料予以公示。
(五)委托评审
公示期间对公示内容无异议者,职称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确定送审对象,由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申报人资料档案送至2023年度委托高校职称评审委员会委托评审。所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均按照委托高校职称评审工作方案和时间安排执行。
(六)评审结果公示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委托高校的代评函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上报备案
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参加2023年教师职称评审并获得委托单位通过的人员名单和评审结果上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经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报省教育厅、人社厅备案。
六、要求
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由于本年度评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相关科室严格把关,严格按照评审条件、程序做好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按时上报备案。
西安市职工大学
2023年09月25日
本文件公示10个工作日(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2日)。如有异议,请于办公室胡卫娜联系,联系电话82007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