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职工大学 关于畅国伟、庞少波退学的处理决定
西安市职工大学2021级学生畅国伟、庞少波2人,因本人去世教学站点提出退学申请。经与学生家长核实,情况属实。依据《西安市职工大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第十二款规定,经2022年5月30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对这2名同学做退学处理。具体名单和依据见附件1和附件2。
特此公告。
公告时间2022年5月31日2022年6月2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式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西安市职工大学教务处反映。电话:82007301;邮箱:2958038442@qq.com 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西安市职工大学网址:http://www.xazd.cn/
附件1:
序号 |
考生号 |
学号 |
姓名 |
备注 |
1 |
2014103015100714 |
2130292001 |
畅国伟 |
因公殉职 |
2 |
2014040315501678 |
2130282269 |
庞少波 |
突发疾病死亡 |
附件2:
西安市职工大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章 退学
第三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
(十二)学校规定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本人及家庭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