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职工大学关于 翟星智、王鑫福2人退学的处理决定
西安市职工大学关于翟星智、王鑫福2人退学的处理决定
西安市职工大学学生翟星智、王鑫福2人自愿放弃西安市职工大学成人专科学籍,经与本人及教学站点核实,情况属实。依据《西安市职工大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六章第三十八条第十二款规定,经2022年11月7日校长办公会研究,对这2名同学做退学处理。学生具体名单和依据见附件1和附件2。
西安市职工大学
2022年11月7日
附件1:
考生号 |
学号 |
姓名 |
1961010815500480 |
2031263623 |
翟星智 |
2061020215500030 |
2131263154 |
王鑫福 |
附件2: 西安市职工大学学籍管理实施细则 第六章 退学
第三十八条 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学校可予退学处理:(十二)学校规定的应予退学的其他情形。(本人及家庭原因)。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08日2022年11月10日。期间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时间内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西安市职工大学教务处反映。电话:82007301;邮箱:2958038442@qq.com 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真实的姓名和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西安市职工大学网址:http://www.xazd.cn/